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应当强化政治功能,履行政治责任,保证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任务完成,支持学院行政领导班子和负责人开展工作,健全集体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并为其贯彻落实发挥保证监督作用。
二、通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本单位重要事项。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干部任用、党员队伍建设等党的建设工作。涉及办学方向、教师队伍建设、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等事项的,应当经学院党委研究讨论后,再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决定。
三、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建立健全党支部书记工作例会等制度,具体指导党支部开展工作。
四、领导学院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好教师引进、课程建设、教材选用、学术活动等重要工作的政治关。
五、做好学院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工作,做好人才的教育引导和联系服务工作。
六、领导学院群团组织、学术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做好统一战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