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专题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作者: 时间:2016-11-09 点击数:

11月8日,马克思主义学院在学院会议室召开党总支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专题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学院全体党总支委员、各党支部书记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党总支书记余精华主持。

会上,余精华带领大家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全文,详细解读了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与会人员就全会精神的学习开展了充分的交流和讨论。

会议认为,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明确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正式提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于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领导,对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更好凝聚力量抓住机遇、战胜挑战,对全党团结一心、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对保证我们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都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会议认为,党的十八届六中全审议通过《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这个主题,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宝贵经验,充分反映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新经验新成果,并结合新的实践提出一系列新观点新举措,为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提供了根本遵循,对于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更好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会议认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学习研究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要把推进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作为重点任务,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创造性地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作为重要科研选题,用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指导实践、推动工作。(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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