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学科教学·思想政治)培养方案

作者: 时间:2015-07-15 点击数:

一、培养目标及规格要求

培养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和较高教育、教学水平,具有较强理论素养与实践能力,能够从事中小学思想政治学科教学的高层次、应用型(会教学、会学习、会管理、会研究)的骨干教师和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具体规格要求如下: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积极进取,勇于创新。热爱教师职业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志于教育教学改革的实践与研究,事业心、责任心强。

(二)具有较宽厚的文化基础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基础,具有较高的教育和教学论的素养,在思想政治教学方面视野开阔、现代意识强、能胜任思想政治教学业务骨干的任务,具有较强的学科研究能力。

(三)熟练掌握一门外语,能运用一种外国语阅读思想政治专业的外文文献资料。

(四)掌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及现代课程与教学领域新理念、新内容和新方法,能够进行思想政治课程与教材分析以及思想政治教学设计与案例分析。

二、招生对象及入学考试

(一)招生对象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历人员。

(二)入学考试

1.入学考试按国家的有关规定,采取全国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的方式进行。

2.考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外语、教育学、心理学、综合考试(政治经济学、哲学)

三、培养方式与学习年限

(一)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

(二)教育硕士的培养由课程学习、实践活动和学位论文的撰写三个主要部分组成。教育硕士必须修完培养方案中所规定的课程并取得相应学分,同时撰写学位论文和完成答辩。

(三)教育硕士的培养采用双导师制(其中基础教育一线的导师1人),同时成立该方向导师组,利用导师组的集体智慧,发挥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学位基础课由教育学院牵头,与相关学院共同完成;专业必修课与专业选修课由政治学院开设。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题由学生提出具体选题并与导师研究确定。

四、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体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按一年时间安排课程学习,课程分为学位基础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和实践教学四个模块,总学分38学分。

类别

课程名称

学分

周学时

总学时

考核

方式

1

2

3

4

学位基础课(12学分)

外语

2

2

36

考试

政治理论(含教师职业道德教育)

2

2

36

考查

教育学原理

2

2

36

考试

青少年心理发展与教育

2

2

36

考试

中小学教育研究方法

2

2

36

研究报告

课程与教学论

2

2

36

考试

专业必修课(10学分)

思想政治课程与教材分析

3

3

54

考试

思想政治课程教学设计研究

3

3

54

考试

思想政治教育测量与评价

2

2

36

考试

思想政治课发展前沿专题

2

2

36

考查

专业选修课(6学分)

思想政治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

2

2

36

论文

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题(每人一题)

2

2

36

论文

科技与社会问题研究

2

2

36

考查

当代社会主义法制建设问题研究

2

2

36

考查

当代社会主义问题研究

2

2

36

考查

现代教育技术应用

2

2

36

考查

班级管理理论与实务

2

2

36

考查

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

2

2

36

考查

思想政治教育名家成长案例分析

2

2

36

考查

实践教学(10学分)

教育见习

2

72

见习报告

教育调查

1

36

调查报告

微格教学

1

36

说课提纲

课例分析

1

36

分析报告

班级与课堂管理

1

36

工作报告

教育实习(顶岗支教)

4

144

论文

五、教学方式

(一)注重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将实践教育贯穿于硕士生培养全过程。教育硕士实行双校籍制,即他们既是大学学生,又是其教育实践能力训练学校的教师。第一学期在一线导师的指导下在实习基地见习,完成个案分析报告1份,综合调研报告1篇;第二学期安排课例分析与微格教学,完成课例分析报告2篇,说课提纲2份,教学设计2份,教学评价报告2份;第三学期顶岗支教,同时收集论文资料。通过强化实践教学,切实提高学生教育教学技能。

(二)深化教学改革,积极探索新的教学模式。注重课堂讲授与讨论、校内学习与校外实践相结合,导师引领与自主学习相结合。推行讨论式教学、案例教学、研究性学习等教与学的新方式,切实提高教育硕士研究能力和教育教学能力。

(三)加强教育硕士科研基本训练,培养学生持续发展的能力。着力培养学生文献阅读与评判能力、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了解学术规范和科研路径,掌握科学研究的方法。

六、学位论文工作及学位授予

(一)学生修满学分后方可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工作从第二学期开始,保证有一学年以上撰写时间。

(二)学位论文选题要求以解决教育实践中的问题为导向,进行实证研究,对纯理论性、文献综述类选题一律不予通过;论文开题论证会要有一线导师参加,且人数不少于50%;论文形式可以多样化,如调研报告、案例分析、校本课程开发、教材分析、教学案例设计等;论文字数不少于1.5万字。

(三)论文完成后,学生必须提交论文包。包括学位论文和支撑材料两部分,支撑材料包括调查报告、实验报告、观察报告,或者课例分析等来自基础教育一线的实证材料,导师将对论文、支撑材料及其相互一致性进行综合评分。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至少有一名具有高级职称的中小学教师或教学研究人员,一名校外学科教学论专家。

(四)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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